发布日期:
2017-08-09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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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秘科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二采油厂于2015年制定了53万吨产能建设工程实施方案,目前该项目已经全部竣工。根据国务院第253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上述工程进行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现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情况公布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二采油厂53万吨产能建设工程:该工程位于庆阳市合水县和宁县境内,滚动开发庄有庄51、庄183-板7、庄230、板105、板11、庄179和庄138-固1和庄245共计8个区块,开发面积约287.09km2。2015年共部署产能53万吨,钻井285口,其中油井189口,注水井96口,同时配套建设地面工程,包括接转站注水站2座、撬装增压点5座、井场107座、集输管线、单井管线、道路、给排水、消防、供水、通信等配套系统工程。设计采出水处理能力1000m3/d,注水能力2500 m3/d。工程总投资为2.89亿元,其中环保投资3299.83万元,占总投资的11.42%。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于2015年获得甘肃省环境保护厅批复(甘环审发[2015]74号)。
(二)验收单位和建设单位的具体联系方式
验收调查单位:兰州大学应用技术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天水南路222号 邮编:730000
联系人:张稼轩 电子邮箱:zhangjx16@lzu.edu.cn
联系电话:18893722865 传真:0931-8912021
建设单位名称: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二采油厂
地址:甘肃省庆阳市合水县第十二采油厂项目组
联系人:尹利杰 电子邮箱:yinlij1_cq@petrochina.com.cn
电话:0934-5527020
(三)验收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内容
工作程序:准备、初步调查、制定工作方案、详细调查、编制调查报告、环保部门验收检查。
主要内容:工程内容调查、环境现状及保护目标调查、环保措施及环境管理措施调查、环境风险调查、公众参与调查、清洁生产水平调查、环保投资核查。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从环保角度出发,您是否同意该项目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如不同意,请说明原因;项目施工期和运行期是否对周围环境产生不良影响;项目施工期和运行期是否发生过环保纠纷或污染事件;您对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其他具体意见。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您可通过电话及邮件的形式与验收单位和建设单位联系,提出您的意见与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