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二采油厂2017年59万吨产能建设工程公众参与第二次公告
发布日期: 2017-08-31 来源: 作者: 编辑: 人秘科

 

 

根据环发[2006]28《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规定,征求公众对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采油厂201759万吨产能建设工程 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一、 建设项目概况

该项目位于庆阳市华池县、庆城县、环县境内,开发范围位于南梁油田和马岭油田内,地面建设规模按照59t原油生产规模进行规划,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接转注水站3座,增压点10座,扩建站场4座,清水注水站1座,井场152座,钻井开发总数482口(其中采油井347口、注水井135口)以及原油集输、道路等配套工程,项目总投资5.2亿元。

二、建设项目可能对环境造成影响的概述

项目施工期会产生钻井废水、泥浆、施工噪声以及水土流失等影响;生产过程中对环境影响主要来自采出水及生活污水对水环境的影响无组织烃类气体排放和加热炉废气对环境空气的影响站场设备噪声、固废集输系统事故泄露导致火灾、爆炸等风险影响。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施工期防治措施通过污水处理、防尘降噪措施及建成后站场绿化措施来补偿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2生产期防治措施站场加热炉采用清洁能源伴生气,油田采出水处理达标后回注油层进行驱油、不外排,固废按其性质采取可靠措施安全处置,并制定可行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控制风险影响。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关规划要求,在采取设计和环评提出的污染治理对策、生态保护与恢复措施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在可接受范围之内。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该项目建设可行。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自公告即日10个工作日,公众需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可登陆网站(http://www.203.com.cn)或通过电话、传真、邮件等方式与我们联系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事项、具体形式及期限

公众可自公告即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可通过电话、传真、邮件等方式与建设单位及环境评价单位联系,发表对该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或建议

七、建设单位、环评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长庆油田分公司第采油厂

联 系 人:刘主任

联系电话:0934-8598359

环评单位核工业二〇三研究所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029-33579051

传    真:029-33576931

邮    箱:824839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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