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7-09-19
来源:
作者:
编辑:
人秘科
根据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规定,征求公众对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二采油厂2017年59万吨产能建设工程” 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一、 建设项目概况
该项目位于庆阳市华池县、庆城县、环县境内,开发范围位于南梁油田和马岭油田内,地面建设规模按照59万t原油生产规模进行规划,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接转注水站3座,增压点10座,扩建站场4座,清水注水站1座,井场152座,钻井开发总数482口(其中采油井347口、注水井135口)以及原油集输、道路等配套工程,项目总投资5.2亿元。
二、建设项目可能对环境造成影响的概述
项目施工期会产生钻井废水、泥浆、施工噪声以及水土流失等影响;生产过程中对环境影响主要来自采出水及生活污水对水环境的影响,无组织烃类气体排放和加热炉废气对环境空气的影响,站场设备噪声、固废,集输系统事故泄露导致火灾、爆炸等风险影响。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施工期防治措施:通过污水处理、防尘降噪措施及建成后站场绿化措施来补偿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2)生产期防治措施:站场加热炉采用清洁能源—伴生气,油田采出水处理达标后回注油层进行驱油、不外排,固废按其性质采取可靠措施安全处置,并制定可行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控制风险影响。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关规划要求,在采取设计和环评提出的污染治理对策、生态保护与恢复措施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在可接受范围之内。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该项目建设可行。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自公告即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需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可登陆网站(http://www.203.com.cn)或通过电话、传真、邮件等方式与我们联系。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事项、具体形式及期限
公众可自公告即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可通过电话、传真、邮件等方式与建设单位及环境评价单位联系,发表对该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或建议。
七、建设单位、环评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二采油厂
联 系 人:刘主任
联系电话:0934-8598359
环评单位:核工业二〇三研究所
联 系 人:雷工
联系电话:029-33579051
传 真:029-33576931
邮 箱:824839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