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对环县、镇原县煤质卡口管理工作进行专项督查的紧急通知
发布日期:
2018-05-04
来源:
庆阳市大气办
作者:
编辑:
人秘科
环县、镇原县人民政府:
你县上报的《关于报送镇原县落实煤质卡口管理工作存在问题整改方案的函》及《环县煤质卡口管控工作督查问题整改方案》(环政办发〔2017〕174号)已收悉,为强力推进省政府督查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不断健全完善我市煤质卡口管理制度,依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省政府督查反馈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庆政办发〔2017〕234号)要求,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成立专门工作组,对你县煤质卡口管理工作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导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督查时间:2018年1月8日至9日。
二、督查对象:环县、镇原县
三、督查方式:
(一)查看工作资料(安排部署方案、工作进展通报、图片简报、卡口管理工作制度、检查流程、工作要求及煤质卡口管理工作台账等);
(二)现场检查煤质卡点设施配备、人员到岗及管控措施落实情况;
(三)听取县政府关于煤质卡口管理工作整改落实情况的汇报;
(四)开展煤质卡口管理工作难点问题座谈交流。
四、督查内容
(一)市政府《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庆政办发〔2017〕117号)关于“各县(区)要建立煤炭运输车辆通行检查管理制度,坚决杜绝不符合控制标准的煤炭进入市场和流通环节。”工作要求的具体落实情况;
(二)县政府上报的煤质卡口管理工作整改方案中明确的具体要求及相关措施落实情况;
(三)煤质卡点设置情况、设施和人员配备、管控措施落实情况。
五、督查组成员
由市公安局牵头,并抽调市工信、环保、能源等部门工作人员。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靠实责任。市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对煤质卡口管理工作持续高度关注,本次督查不搞形式、不走过场,相关县区收到通知后,务必高度重视,靠实责任,立即成立专班,认真开展自查梳理,全力做好迎接检查准备工作。
(二)认真梳理,积极准备。相关县区要严格对照市政府《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庆政办发〔2017〕117号)、《关于印发省政府督查反馈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庆政办发〔2017〕234号)等文件关于煤质卡口管理工作的相关要求,逐项逐条核对和梳理,认真总结,对未按期落实相关措施、未达到预期目标任务的要说明原因,形成书面汇报材料。
(三)全面细致,客观公正。此次督查时间紧迫、涉及的责任部门多,督查组既要查看工作台帐资料,更要现场实地督查,要坚持问题导向,客观真实地反馈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通过这次督查,切实摸清实情,找准问题,明确改进的思路和措施,做到全面细致,客观公正。督查结束后,要形成书面督查报告于1月13日前上报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市大气领导小组第四专项工作组 王伟东
联系电话:15294407497 邮 箱:49727312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