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庆阳市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2014年工作总结及2015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5-04-15 来源: 生态办 作者: 编辑: 人秘科

                                                                           庆政发〔201513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

   现将《庆阳市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2014年工作总结及2015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月23日

庆阳市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2014年工作总结2015年工作要点

   庆阳市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旨在探索资源型城市科学发展、转型发展、绿色发展、可持续发展的经验和路径,推动环境问题解决、环境质量改善、环保工作加强,逐步树立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为扎实推进全市创模工作,现对过去一年工作进行客观分析、总结,并提出2015年创模工作主要思路和工作重点。

一、2014年工作情况

2014年是庆阳市创模工作的开局之年。一年来,在国家环保部、省环保厅的大力支持和指导帮助下,全市创模工作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污染防治、城镇污水处理工程建设、饮用水源保护、集中供热、人均公共绿地工程建设等重点工作的推动为切入点,创新举措,狠抓执行,强力推进创模目标任务的完成,使环境安全形势进一步好转、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创模总体推进有序、态势良好,工作成效初步显现。国家环保模范城市考核的26项指标中,已有18项达标(见附表)。

强化组织领导,工作机制、创建路径进一步完善和明晰

2014年4月市政府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启动会议召开后,全市上下奋力推进各项创建工作。一是成立了领导小组。成立了市长组长,其他副市长担任副组长,市直23个部门8个县区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创模领导小组,在环保局下设创模工作办公室,抽调相关人员办理具体业务,夯实工作力量。二是相关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建立了政府履行属地责任、部门履行联动责任、企业履行主体责任、市民履行环保义务党委政府领导、人大政协监督、环保部门牵头协调、有关部门协同配合、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创模工作机制。三是创建思路路径不断明晰为全面抓好《庆阳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规划》的组织实施,市政府印发了《庆阳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方案》和《庆阳市2014年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实施方案》,提出了2014年创模工作要攻坚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饮用水源地建设工程、马莲河、蒲河综合整治工程、集中供热工程、生态修复工程等十一项主要任务,为全年创模任务的顺利完成奠定了基础四是目标督办体系进一步完善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领导定期、不定期深入现场督办创模攻坚项目, 市人大环资委3次专题研究创模模工作推进情况,提出4条督办措施;有力推动了创模项目的实施。市环保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委、市住建局、市林业局等相关部门紧扣考核指标要求,狠抓任务落实,形成了齐抓共管、共促落实的局面。

   ()强化污染防治,全市环境质量和环境面貌进一步改善

在污染减排工作围绕全年减排计划的落实,重点实施并完成了正宁县、宁县、合水县、镇原县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陇东学院新校区污水处理工程、长庆油田超低渗透第一项目部采油一处采出水治理工程、庆阳昱鑫有机肥项目、庆阳绿洁沼气服务有限公司粪污治理项目、31个畜禽养殖项目、中石油庆阳石化分公司160万吨催化裂化装置烟气脱硫等46个污染减排项目,全市日增加污水处理3000立方米,日处理污水达到了4.6万立方米。同时,加强了对机动车检测力度,全年共检测机动车7.56万辆,核发合格车辆环保标志11.81万枚,淘汰老旧车辆3377辆。市政府新投放新型节能环保公交车68辆。全年四项主要污染物削减量分别为:化学需氧量1503.73吨、氨氮127.29吨、二氧化硫51吨、氮氧化物500吨,均完成了年度削减任务

在河流治理联合中国矿业大学开展庆阳市马莲河干流水质达标可行性研究,印发了《2014年加强马莲河流域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确定了重点监管污染源名单2014年度重点污染治理项目,加强了马莲河流域超标污染源治理,实现了马莲河蒲河水环境质量的稳定改善。与2013年相比,马莲河监测的3个断面中,宁县桥头断面水质达标率上升了50%,蒲河水质实现了稳定达标。

饮用水源环境保护市政府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饮用水源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79个重点乡镇饮用水源保护区进行了划定、标志设置、水质监测和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环境状况评估工作。环县编制了《甘肃省环县苦咸水淡化试点实施方案》,投资了23295.07万元,重点对环县乡镇饮水机井淡化、县城备用水源地建设、庙儿沟水源净化、环江苦咸水淡化、边远分散居民单户窖水安全饮用配套服务建设等6个方面工程进行了建设。省上考核的蒲河水质达标率为100%,市县(区)集中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100%

在生活垃圾设施建设投资2607万元,完成了全市环县、合水两个县城生活垃圾处理工程,日增加处理生活垃圾210吨,极大地改善了县城环境质量。同时,重点对建制镇垃圾处理设施正在加快建设,全年共实施了环县甜水堡、宁县和盛镇、镇原孟坝镇、屯字镇、合水县何家畔乡、正宁县宫河镇6个重点乡镇生活垃圾处理工程。目前,全市日处理垃圾783吨,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率达到了75.48 %。

在大气污染防治按照《全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2013-2017年度)和《2014年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计划》,加强了以燃煤锅炉整治、淘汰落后产能、机动车污染防治、扬尘污染控制、重点源治理、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等重点工作。年内检查重点污染企业150多户,淘汰小锅炉60多台,关停十五小企业4户,回收治理68座加油站、86辆油罐车、1座油库油气工程任务。建成了庆阳石化公司催化裂化脱硫工程、合水县南区等4处集中供热工程,集中供热普及率54.7%,较去年增长2.7个百分点。市区城市空气中可吸入颗粒物年平均值0.066mg/m3,二氧化硫年平均值0.029mg/m3,二氧化氮年平均值0.025mg/m3,均达到国家二级标准,空气质量好于二级天数为355天,比上年同期增加3天。城市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为52.7分贝,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为64.8分贝,均控制在目标值之内。

矿区生态环境恢复治理上,编制了《庆阳市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督促长庆油田公司落实《陇东油区生态环境保护和恢复治理规划》年度任务,中石化华北分公司开展了油区生态环境质量评估。同时加大了矿山资源开发的依法管理力度,矿业秩序实现全面好转,矿山企业持证率达到100%。全年共注销8个砖瓦厂,清理了18处无证开采的河道采砂点,彻底改变小、散、乱、遍地开花的现状,避免了过度开采破坏生态环境。

在节能降耗和淘汰落后产能上,市政府制定印发了《2014年庆阳市循环经济发展推进工作意见》,发改委编写完成了《庆阳市节能环保产业发展现状及中长期发展设想》,开展了全市节能灯推广工作,申报了山东聊城金泰节能科技公司庆阳分公司石油输油管道伴热系统节能项目改造,命名第一批循环经济示范企业11淘汰和关闭庆阳市西峰区汇丰旭空心砖厂、庆阳市陇岩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庆阳市西峰区金鑫建材厂、庆城县庆城镇砖瓦厂、庆城县朝阳砖瓦厂、合水县店子乡店子村永兴砖瓦厂落后企业6全市规模以上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至74立方米第三产业增加值163亿元,同比增长10.3%;年人均GDP 25539,同比增长10.5%;万元GDP能耗0.5658吨标准煤,同比下降3.2%。

在生态恢复治理全年实施土地整理复垦项目42个,整治总规模11765公顷,完成总投资21918万元,新增耕地1001.3公顷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375.33km2,其中:梯田完成27.89万亩,林草措施完成189.39km2。新增水土流失治理程度0.13%。全年共完成苗林结合培育造林面积113.01万亩,其中:林业工程造林33.40万亩(天保造林1.5万亩,退耕荒山造林1.2万亩,三北造林6.98万亩,造林补贴造林4.5万亩,巩固退耕还林成果造林19.22万亩)、乡镇千亩荒山造林11万亩、社会团体及个人造林68.61万亩。新栽特色经济林9.8万亩,道路行道树新栽923公里,补植884.8公里,大田育苗面积达到14.09万亩,义务植树基地5.38万亩,林权流转面积33.09万亩,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了26.77%

   ()强化执法监管和风险防控,企业环境行为进一步规范

根据我市工业企业结构、工艺特点和污染特性,重点加强了涉油、涉危、涉核等高环境风险行业、企业日常监管工作,加大了巡查频次,集中开展了环境保护大检查等一系列环保专项执法检查,建立了环境应急联席会议制度,组织开展了重点环境风险源评估、应急物资储备检查和应急演练,完成了采油二厂等5户重点企业应急预案省级备案。全面加强了子午岭自然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石油化工行业和资源开发企业的环境隐患排查整改,加强了对石油管道、危废转移处置、放射源等风险源的监管。制定了《关于加强危险废物环境监管工作的通知》、《石油石化行业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组织开展了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专项检查,督促庆阳石化公司等11家重点危险废物产生、经营单位规范了内部管理和转移处置。全市重点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规范化管理抽查合格率达到100%,经营单位规范化管理抽查合格率达到100%。进一步夯实了核与辐射源头管理,印发了《庆阳市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开展专项检查,加强对资源开发、电力、医疗、广电、通信等行业辐射环境监管。完成了全市135家核技术利用单位辐射安全许可证的延期换证,持证率达到100%完成了市级环保热线受理平台建设和人员培训,建立了环境信访周报制度、12369环保热线值班抽查通报制度,实行24小时全天候值守。采取挂牌督办、集中曝光、约谈和后督察等形式,加大对重点行业、企业、流域、区域的执法监管,采取办案式检查对重点企业进行彻查,实施网格化、分类化、痕迹化、流程化监管模式,划分市级网格2个、县级网格46个,针对163家重点监管企业,完善联动执法机制,建立定责、履责、问责的责任管理体系,严格执行环境违法案件的移送、交办、督办和倒查追责制度。加快推进环境责任保险试点工作,完成了9家重点企业环境责任保险的投保。加强了环境监测队伍管理、人才培养和设施配套,在庆阳环保网发布当月地表水、饮用水源等监测结果11次,在庆阳电视台和网站公布市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结果49次,按要求定期公示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国控源重点污染源监管等信息通过积极有效工作,企业环境行为得到进一步规范,环境安全形势进一步好转,环境风险防控、环境应急管理等基础工作进一步夯实。2014年没有发生重、特大环境事件。

   ()强化宣传和档案管理,创建基础管理工作进一步夯实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各种新闻媒体,全方位、多层次、多形式的系统宣传报道环保模范城市创建工作动态,组织开展了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专题宣传,环保宣传进村入户、进社区等主题宣传活动。制定印发了《关于学习宣传新〈环保法〉实施方案》,组织了一系列新《环保法》宣讲下县(区)进企业活动。年市县(区)两级环保部门共计投入资金68.9万元,发放各类环保宣传手册、传单、挂图3.5万份,制作各类宣传牌、展板120面同时,启动了档案资料收集与整理工作建立了创模档案资料收集网络明确了市直相关部门、各县(区)等31家责任单位兼职档案员项目督查督办、创建信息报送、项目考核验收、档案资料收集整理等基础管理和统筹协调工作进一步加强。

   一年来,全市上下顽强拼搏,努力工作,全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我市的环境质量与人民群众的期待和要求相比、与环保模范城市的考核要求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

   一是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城市饮用水备用水源地建设生活污水配套管网建设及处理设施升级改造油田单位固废处置、乡镇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等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进展滞后。

二是环保能力建设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经过努力,市级环境监察、环境监测等标准化建设接近国家标准,但县区环保能力建设还有一定差距,尤其在环境监测能力建设方面差距大。

三是部门联动机制有待完善。一些部门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畏难情绪,对指标任务分解还存在认识不统一现象;一些部门还没有掌握创模档案资料收集整理的内容、方法和技巧,专业水平不高

    二、2015年工作要点

    2015年全市创模工作要严格按照《庆阳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规划》要求,认真执行新《环境保护法》的规定和要求,突出环境质量改善这一根本和核心,围绕污染防治、执法监管、生态建设等环保工作主线,紧盯八个重点,强化五项保障,全面完成巩固改善环境质量、推动实现科学发展、防范控制环境风险三大环保工作任务。

   一突出抓好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全力加快生活污水配套管网建设,确保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在65%以上。再建设10个重点乡镇生活垃圾处置场,确保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在80%以上。加快城市备用水源地建设,稳步推进葫芦河、小盘河水利工程建设,确保全市饮水安全。

   二抓好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联合中国矿业大学(北京)开展马莲河水质达标可行性调查与研究,落实治理责任,加大治理力度,逐步实现功能区达标。制定《马莲河流域地表水水质达标方案》,督促完成国家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年度任务按照省环保厅安排完成地下水基础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年度工作任务。

   三抓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按照《2015年度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计划》,加强对工业废气、燃煤锅炉烟气、机动车尾气、餐饮业油烟、施工扬尘等重点领域治理和监管,完成油罐、加油站、油罐车油气回收治理任务确保到2017年市区PM10年均浓度比2011至2013年平均值下降15%,2015年比上年下降3.1%以上,各县县城环境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组织开展县区政府、市直有关部门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考核,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建筑施工扬尘污染专项整治活动,公开曝光一批违法企业名单。

完成机动车污染减排任务。建立完善公安、环保、商务、财政、运管、质监等部联动机制制定出台《庆阳市淘汰尾气排放不达标黄标车和老旧报废机动车工作实施细则》,完成环保检验机构监控平台建设,实现信息共享建立健全机动车环保检测联网升级工作,有效控制机动车尾气污染,年底前完成机动车环保检测升级工作确保所有在用应检机动车环保定期检测率达到100%所有在用应检机动车环保标志核发率100%;确保国家下达不达标黄标车及老旧车辆淘汰率100%。

抓好矿区生态环境恢复与治理。深化油煤气资源开发战略研究、煤炭资源开发生态环境安全战略研究。督促长庆油田公司落实《陇东油区生态环境保护和恢复治理规划》年度任务。督促长庆油田公司和中石化华北分公司开展油区生态环境质量评估,加大对废弃场站和管线的生态恢复力度。抓好庆阳石化公司老厂区污染治理工作。

抓好危险废物和化学品监管。加强固体废物环境管理,严格执行危险废物申报登记、转移联单、经营许可证等制度,制定《2015年度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考核实施方案》,做好危险废物产生、经营单位规范化管理考核工作,确保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规范化管理抽查合格率90%,经营单位规范化管理抽查合格率95%。

抓好核与辐射安全监管。确保辐射安全许可证持证率达到100%核技术应用单位、输变电与广电通信类设施监督检查率、整改完成率达到100%辐射类建设项目环评执行率达到100%核技术利用单位辐射安全防护相关设施完好,能够保证人员健康和环境安全。

抓好环境安全保障工作。采取挂牌督办、集中曝光、约谈和后督察等形式,加大对重点行业、企业、流域、区域的执法监管严格执行环境违法案件的移送、交办、督办制度,出现问题一律倒查追责,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定期开展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和环境执法典型案例展评,确保环境复议案件结案率达到100%,环境行政处罚案件执行率达到100%。

   要不断夯实创建基础。要加强舆论宣传。按照时时有声音、阶段有成效的宣传要求,编制创模攻坚宣传工作方案,着力加大创模工作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号召群众自觉维护、爱护生态环境。要推进技术能力建设。大力推进环境监察、环境监测、环境宣教和信息能力达标建设,推动环境保护工作科技化、信息化、现代化,强化环保地位、能力、水平、意识和形态五提高。组织开展2-3次创模专业知识培训,邀请国家级、省级专家学者莅庆指导我市创模工作。要加强督导督查。继续推行人大总督办机制,组织好现场督查督办工作,进一步强化创模攻坚项目现场管理,公布攻坚项目进展情况,及时研究解决创模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特别要对工业布局调整、重大项目搬迁、重大污染源达标治理等重点工程实行领导包抓制,并向社会公开污染治理成效,充分发挥群众参与创模的积极性和监督作用要完善档案资料。按照条理清晰逻辑合理数据统一、原始有效、分类有序、删繁就简24字要求收集整理创模档案资料。适时邀请有关专家指导我市创模档案收集整理工作。

    附件:1. 2014年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建设已完成的18项指标统计表;

2. 2014年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建设未完成的8项指标统计表。

     


15


附件1                 2014年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已达标18项指标情况统计表

序号

考核指标

国家标准

单位

 2014年现状


1

近三年城市市域内未发生重大、特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前一年未有重大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案件,制定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进行演练.

未发生

未发生


2

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连续三年名列本省前列

本省前列

本省前列


3

空气中主要污染物日平均浓度达到二级标准天数

85%或以上

%

97.53%


4

按期完成国家和省下达的主要污染物总量削减任务

完成,100%

完成100%。


5

规模以上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

逐年下降

吨标煤/万元

2012年0.64,2013年0.62,2014年0.57


6

单位GDP用水量

逐年下降

吨/元

逐年下降


7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

100

%

100%


8

区域环境噪声网格监测的等效声级的算术平均值

60dB(A)

dB(A)

52.7


9

交通干线路段监测数据,按其长度加权的等效声级平均值

70dB(A)

dB(A)

64.8


10

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

90%

%

100%


11

机动车环保定期检测率

80%

%

100%


12

危险废物依法安全处置率

100%

%

100%


13

建设项目依法执行环评、三同时,依法开展规划环评执行率。

100%

%

100%


14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达到10000元,西部城市>8500元;环境保护投资指数1.7

20825元


%

3.24%


15

环保目标责任制落实到位,环境指标已纳入党政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制定创模规划并分解实施,实行环境质量公告制度,重点项目落实。

按相关要求执行

按照相关要求执行


16

城市清洁能源使用率

50%

%

50.21%

17

重点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

稳定达标

重点国控源企业已达标,完成清洁生产评估验收并交由省环保厅备案。

18

万元工业增加值主要污染物排放强度

近3年逐年下降

kg/万元

            逐年下降

附件2

2014年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未达标8项指标情况统计表

序号

考核指标

国家标准

单位

2014年现状

1

城市辖区地表水环境质量

达标

%

辖区内个别断面为劣V类水质,超地表水III类标准。

2

建成区绿化覆盖率(或人均公共绿地面积11平方米)

35%

%

人均公共绿地面积为7.99

3

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

80%

%

58.53%

4

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85%

%

75.48%

5

环境保护机构独立建制,环保能力建设达到国家标准化建设要求

达到相关要求

市级已达到,县级达标建设水平与国家标准化建设要求仍有差距。

6

公众对城市环境保护的满意率

80%

%

75.8

7

中小学环境教育普及率

85%

%

全市绿色创建的学校开设了环境教育课程,大部分学校没有开设环境教育课程,全市没有编制统一的环境教育专题教材。

8

城市环境卫生工作落实到位,城乡结合部及周边地区环境管理符合要求

达到国家卫生城市称号

省级卫生城市已创建,但国家卫生城市未创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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