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5-07-20
来源:
生态科
作者:
编辑:
人秘科
为推进工业企业生态文明建设,促进工业转型升级,加快绿色井场、绿色矿区、绿色企业创建工作,特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降低污染物排放为目标,以创建绿色井场、绿色矿山、绿色企业为着力点,在全市倡导生态文明理念,强化生态环保责任,推进清洁生产、绿色消费、节能减排、发展循环经济、资源综合利用,努力营造有利于绿色企业发展的市场环境,推动企业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提高生态文明水平,从源头控制环境污染和生态平衡,走新型工业化道路,促进工业经济与生态环境和谐发展。
二、创建目标
全市绿色井场创建率达到50%、绿色矿山创建率达到40%、绿色企业创建率达到30%。
三、创建标准及申报验收程序
绿色井场、绿色矿、绿色企业创建标准及组织、申报、验收程序见庆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庆阳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在全市组织开展绿色井场绿色矿区绿色企业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庆工信发〔2015〕45 号)。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环保局要加强对全市绿色井场、绿色矿区、绿色企业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确定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定期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二)明确目标任务。制定创建工作计划,创新推进措施,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如期完成创建目标。各有关企业要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健全工作机构,制定工作方案,强化工作措施,加大工作力度,积极开展创建工作。
(三)加大资金投入。各创建单位要加大对绿色井场、绿色矿区、绿色企业创建工作投入,各县区环保部门在安排部门专项资金时,要适当给予资金支持,积极推进绿色创建工作深入开展。
(四)强化督查考核。从今年开始,市局将定期开展绿色井场、绿色矿区、绿色企业创建工作情况督查,对进展较快、成效明显的县(区)要大力宣传表彰;对措施不力、进展缓慢的给予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