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自然保护区环境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专项检查工作总结
发布日期: 2016-12-08 来源: 生态科 作者: 编辑: 人秘科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进一步加强自然保护区的环境监督管理工作,确保生态环境安全。按照省环保厅及市上的有关要求,我局精心组织,认真抓好自然保护区监察工作,自然保护区的管理与建设保护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全年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自然保护区的基本情况

甘肃子午岭省级自然保护区隶属于甘肃省林业厅,2005年经甘肃省人民政府批准建立,2009年对自然保护区范围及功能区进行了调整。总面积242106.1公顷核心区65153.3公顷,缓冲区46859.0公顷,实验区130093.8公顷),森林覆盖率71.91%。甘肃子午岭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属正县级事业单位,机关设办公室、人事科、发展规划和资金管理科、植树造林科、国有林场管理和林业产业科、森林资源管理科、政策法规科、林业技术科8个科室,下属单位有华池、合水、湘乐、正宁4个林业总场,包括26个国营林场、1个林科所。

二、主要工作

(一)落实自然保护区管理制度。年初制定印发了全市自然保护区环境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专项检查实施方案,明确了检查范围、目标和任务。各县按照市局要求,结合辖区工作实际,认真履行统一监督管理职能,落实工作责任制,强化工作协调,按期完成了各阶段工作任务,上报了自查情况、季度检查情况、整改情况及全年工作总结。

加大自然保护区检查力度(县)环保局牵头,联合林业、农牧等部门成立市(县)级检查组组织召开自然保护区环境大检查协调会开展了自然保护区检查工作。严格按照《自然保护区条例》规定,严禁在核心区和缓冲区安排旅游活动和进行开发建设。对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措施,并督促落实,确保了自然保护区的生态安全。

)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工作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自然保护区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自然保护区在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战略中的重要意义。每年“4·22地球日 6·5世界环境日期间,积极开展加强自然保护区等宣传活动,提升群众和企业的环保意识形成人人关注,人人参与自然保护工作的良好氛围。

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尽管我们做了大量的工作,自然保护区监管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个别林场在实验区建设当中,对生活污水处理不规范;二是受条件限制,不能做到全范围无疏漏对自然保护区进行检查。

下一步我们将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加大自然保护区域内环保宣传,让在自然保护区工作和生活的人员做到知法守法,保护环境。

2规范自然保护区环境监察。我们将采取部门联合执法,加大检查频次,严厉查处环境违法行为。

3抓好违规行为的整改。要求梁掌林场、桂花塬林场和湘乐林业总场将产生的生活垃圾及废水进行定期收集送往乡镇站点进行无害化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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