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庆阳市环保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 2016-07-19 来源: 生态科 作者: 编辑: 人秘科

 

 

开展好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充分发挥环保部门在文明创建中的作用,根据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指挥部会议精神,结合近年我局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创建目标

坚持不断优化适宜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活居住的生态城市环境,实现人居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城市环境质量总体良好;市民的环保意识明显增强,对环境的满意率进一步提升;通过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道德教育、诚信教育、文明礼仪等专题教育活动,使环保队伍的文明素质全面提升。

力争通过创建活动,确保重点工业企业主要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率为90%以上;国控重点工业企业安装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施,确保正常运行,并与监控中心联网双超双有企业完成清洁生产审核,并通过省级环保部门组织的评估验收。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小于60分贝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小于70分贝;危险废弃物、医疗废物的处置率均达到100%;环境保护投资指数大于2.0%;节能减排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完成上级下达的年度污染减排任务。

、创建任务和分工

1、工业危险废物处置率和医疗废弃物处置率均为100%

工作任务:贯彻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落实好《庆阳市石油石化行业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办法》,加强危险废物管理培训,规范危险废物转移现场核查、审批,督促重点危险废物产生单位执行申报登记、管理计划备案、转移审批、应急预案编制报备、标识设置、健全运行台账、信息公开等制度,严格督查考核,对涉刑案件及时移送、查处。加快危废处置、处理项目建设,进一步提升危险废物环境风险控制水平。

责任分工:污控科牵头负责,环境监察支队、医废中心按职责分工配合。

2、空气质量优良天数>310天,主要污染物年均值达到国家二级标准

工作任务:严格节能环保准入,优化产业空间布局,增加清洁能源供应;加快企业技术改造,提高清洁生产水平;开展市区大气污染综合整治工作,加快1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淘汰力度,加大工业大气污染治理、城市扬尘综合整治及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开展服务业大气污染专项治理,有效控制城市服务业大气污染;加强大气污染源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各类大气污染环境违法行为,严格督查考核,加强信息公开,确保实现市区环境空气质量稳定改善,环境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的目标。

责任分工:污控科牵头负责,环境监测站、环境监察支队、尾气办按照职责分工配合。

3、重点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率大于等于90%,完成强制淘汰落后工艺设备的要求

工作任务:严格环保执法,加强现场监管,开展执法专项行动,打击违法排污行为,对违法排污企业坚决予清理整顿,确保重点工业稳定达标排放。加大清洁生产宣传,鼓励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做好审核、验收等相关工作。

责任分工:污控科牵头负责,环境监察支队环境监测站按照职责分工配合。

4、国控重点企业安装污染物排放自动检测设施,确保正常运行并与监控中心联网

工作任务:加强国控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的日常检查,严格执行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相关办法和国控源自动监测设备监督考核规程。

责任分工:环境监控中心牵头负责,环境监察支队按照职责分工配合。

5、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60dB(A),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70dB(A)

工作任务:严格执行夜间施工审批制度,减少夜间施工噪声扰民;加强工业噪声治理,确保达到噪声排放标准;认真做好噪声监测工作。与有关单位协作配合,做好生活噪声、交通噪声控制管理工作

责任分工:污控科牵头负责,环境监测站、环境监察支队按照职责分工配合。

6、城市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100%

工作任务:加大综合整治和水域功能区的监测管理工作,加强与有关单位的协作配合,大力推进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深入开展,确保水质达标。

责任分工:污控科牵头负责环境监测站、环境监察支队配合。

7、公众对城市环保的满意度>86%

工作任务:大力开展形式多样的创建文明城市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市民的文明意识和环保意识,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广泛开展绿色社区绿色学校等绿色系列创建活动,大力宣传节能减排等环保知识,倡导绿色文明的生活方式、消费习惯和环境价值观念,提高公众对环保的认知度、参与度、知晓率和满意度。

责任分工:生态市创建办公室牵头负责,人秘科、生态科配合。

8、建立节能减排工作责任制,完成年度减排任务

工作任务:按照省市减排规划和计划,进一步加大工程减排力度,重点抓好环县城区生活污水厂中水回用工程、庆城综合服务处凤城园小区雨污分流改造建设、环县嘉诚供热公司脱硝技改等一批工程减排项目的组织实施,实施好庆阳阳光惠农生态科技有限公司有机沼肥生产等5个有机肥和21个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项目,有效削减新增污染。持续加强管理减排,对已建成运行的县城污水处理厂和庆阳石化公司脱硫脱硝、九连山水泥厂脱硝等管理减排项目继续加强监管,确保规范运行,充分发挥减排效益。开展全市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量核算和监督监察,确定一批零增长减排支撑项目,促进新型污染物治理工作常态化。

责任分工:污控科牵头负责,减排办配合。

9、深化精神文明建设,精神文明创建水平全面提升

(1)学好用好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健全学习制度,制定方案,有组织地开展习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学习宣传;抓好中心组学习,局领导带头学习讲话精神;加强党员干部教育培训,经常性开展学习交流,用讲话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该项工作由人秘科牵头负责,其他科室、单位配合。

(2)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组织开展主题征文、演讲比赛、知识竞赛等形式多样的活动,引导干部群众学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开展春节、清明、端午、中秋、重阳等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和中华经典诵读活动;大力倡导举办文明婚礼、寿礼和成人礼,弘扬传统文化,倡导文明风尚。该项工作由人秘科牵头负责,其他科室、单位配合。

(3)加强道德模范、身边好人评选和学习宣传活动。积极挖掘身边好人好事,培育和选树道德模范、最美人物;加强道德讲堂建设工作,让道德模范、身边好人走进道德讲堂。该项工作由人秘科牵头负责,其他科室、单位配合。

(4)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成立专业志愿服务队伍和学雷锋志愿服务队伍,开展志愿服务活动;依托庆阳文明网,开展各类交流活动。该项工作由污控科牵头负责,其他科室、单位配合。

(5)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进一步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定期发布企业红黑榜。该项工作由污控科牵头负责,环境监察支队配合。

6)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全面落实文明单位五个一(一堂:道德讲堂;一队:常态化的学雷锋志愿服务队;一牌:与环境相融合的道德守礼指示牌;一桌:文明餐桌行动;一传播:建立网络文明传播志愿小组)建设;加强窗口服务的规范化管理;开展与城市小区、农村村镇结对帮扶、共建文明活动。该项工作由人秘科牵头负责,其他科室、单位配合。

7)开展做文明有礼的庆阳人主题活动。强化服务意识,转变工作作风,展示文明形象,对窗口服务规范仪态、服饰、服务用语。该项工作由人秘科牵头负责,其他科室、单位配合。

8)加强创建文明城市宣传。发放各类宣传资料,利用媒体、网络宣传文明城市创建相关内容。该项工作由污控科牵头负责,其他科室、单位配合。

、实施步骤

创建工作分三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2016年3月)为动员部署、工作启动阶段。

召开有关会议,研究制定市环保局年度创建实施方案。加大创建宣传教育力度,形成浓郁的创建氛围,提高干部职工对创建文明城市的知晓率和参与度。

第二阶段(20164-7月)为深化创建、全面达标阶段。针对创建工作测评体系要求,全力推动各项污染减排项目实施和综合整治工作,全面完成创建文明城市各项环保指标任务。

第三阶段(2016810月)为查缺补漏、迎接检查验收阶段。对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要求,逐项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按照市文明办要求,做好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资料准备及迎检工作。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为加强我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领导任组长,各相关科室、局属负责人为成员,全面统筹协调、指挥调度,推进各项具体工作。各科室、单位要高度重视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对照创建任务进行研究、部署、指导、协调

(二)加大舆论宣传,形成浓厚氛围。利用环保网站等宣传媒介广泛宣传创建文明城市的目的意义及工作重点,让广大干部职工树立创建文明城市的责任感,并自觉转化为创建行动。

(三)明确职责,落实任务。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要按照创建任务和责任分工,抓好工作落实。同时,要按照创建考核要求,做好有关资料、数据的收集整理工作,做到档案资料完整规范,管理有序,并按时报送生态科

 

附件:市环保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市环保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

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长: 杨  漪  市环保局局长

副组长: 白纪祥  市环保局副局长

         马宏伟  市环保局副局长

         金晓鹏  市环保局副调研员

   员: 许占青 市环境监察支队支队长

苏荣花 市环保局人秘科科长

秦伟民 市环保局规划环评科科长

         刘亚芬 市环保局执法监察科科长

         李  鑫 市环保局污染控制科科长

孙守宽  市环保局自然生态保护科科长

         廖廷录 市环保局生态市创建办主任

         付奕宁 市环境监测站站长

         董晓荣 市放辐射监理站站长

         邱丽莉 市环境监控中心主任

         尉  英 市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中心主任

         汪生海 医疗废物处置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自然生态保护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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