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7-12-13
来源:
自然科
作者:
编辑:
人秘科
合水县人民政府: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若干意见》,明确到2020年底前,我国将全面完成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勘界定标,基本建立生态保护红线制度。为推进我省生态保护红线工作顺利开展,省环保厅根据《关于印发<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技术指南>的通知》(环发〔2015〕56号)和《<关于加强资源环境生态红线管控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发改资环发〔2016〕1162号)文件精神,向各县(区)人民政府制定下发了《关于印发<甘肃省县域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实施方案>的通知》(甘环函〔2016〕542号),要求县级人民政府成立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领导小组,将此项工作列入本级财政预算,2017年2月前与省环科院签订协议, 8月前编制完成本辖区《县域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
截止目前,你县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未按《甘肃省县域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实施方案》进度安排完成相应工作。为改变我市生态红线划定工作严重滞后的现状,请抓紧与省环科院签订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协议书,解决县域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实施方案费用,提供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所需资料,按时间进度完成阶段性工作,确保完成2017年度市政府环保目标责任书考核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