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6-12-22
来源:
生态科
作者:
编辑:
人秘科
按照省环保厅要求,市环保局于2016年11月25日通过查阅资料、现场详查、走访群众等方式,对2016年合水县精准扶贫农村环境整治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复核验收,形成如下复核验收意见:
一、项目建设情况
合水县2016年度农村环境整治项目于2016年7月中旬全面开工建设全面开工建设,按照项目实施方案及批复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完成了建设内容,合水县何家畔镇赵家楼子村落实投资30万元。合水县环保局与财政局开展了县级自查验收工作,形成了县级自验报告。
二、项目治理成效
实施项目村为合水县何家畔镇赵家楼子村,项目内容为购置垃圾转运箱5个,人力保洁车3辆,垃圾桶30个,垃圾清运车1辆,安装环境保护宣传牌1面、项目公示牌1面,建公厕1处,建筑面积30平方米,男女分离式旱厕。经现场检查和档案核对,实施工作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效,村庄环境“脏、乱、差”面貌得到初步改善。
三、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一是农村环境整治项目资金管理和使用,符合《甘肃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省上有关规定要求;二是项目资金的使用能够做到专款专用、专项核算;三是执行了县级财政报账制管理,报账程序规范,档案较为完整;四是资金拨付及时,无截留、挤占和挪用现象;五是县财政严格实行了“专户、专帐、专人”管理。
四、项目验收意见
经查验复核认为,合水县能够规范组织实施2016年度农村环境整治项目,县、乡、村签订了项目设施设备管护协议,明确了任务,靠实了责任,较好的执行了公示制、大宗物资采购制、县级财政报帐制等规章制度,按期完成项目实施方案及批复要求规定的内容,质量合格,治理成效明显,同意通过市级复核验收。
五、项目监管要求
为切实强化项目后期运行,确保环保设施长期发挥效益,建议就以下方面进行整改完善:一是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基层环保机构建设和制度建设,强化设施、设备运行维护,尽快将垃圾转运箱排放到位。二是进一步加强督查力度。严禁垃圾乱堆乱放,及时对厕所粪污进行清理处置,改善农村生态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三是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广大农民群众树立环境保护意识,倡导良好的生活行为习惯,自觉保护环保设施设备,确保设施设备发挥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