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整合计划
发布日期: 2017-01-21 来源: 生态科 作者: 编辑: 人秘科

 

 

为加快美好庆阳建设,统筹城乡发展,迅速改善全市农村环境面貌,根据甘肃省财政厅、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省级脱贫攻坚资金整合工作的通知》(甘财农二〔2016〕70号)、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实施意见》(甘政办发〔2016〕100号)和庆阳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实施意见》(庆政办发〔2016〕128号)精神,制定我局2017年度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资金整合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五大发展理念为指导,以提高财政资金整体使用效益为目的,以普遍改变农村环境面貌、提高农民生活质量为目标,以农村生活垃圾、污水集中收集处理、村庄环境整治为主要内容,以加强管理集聚投入为抓手,通过整合我市各部门和各渠道财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资金,形成工作合力,整体推进农村环境整治工作。

二、基本原则

市级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资金整合,将坚持遵循三条原则:第一,坚持专项资金性质不变、安排渠道不变、监督管理不变的原则;第二,坚持集中财力、统筹使用的原则;第三,坚持强化管理、提高效益的原则。

在整合专项资金过程中,要保持各项政策的延续性和稳定性,不断创新资金集中管理方式,明确落实各相关主管部门的责任,加强沟通协作,形成协调配合、良性互动的工作机制。

三、主要内容

(一)整合范围。2017年省级财政下达我市的资金可用于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专项资金都属于整合范围,主要包括:甘肃省环境保护厅关于下达2017年贫困村环境综合整治和规模化畜禽养殖减排项目投资计划资金(甘环规发〔2016〕119号),全市七县一区共8个行政村,每村30万元,共计240万元。

(二)整合方式。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各专项资金,在不改变现有管理方式、管理渠道和管理体制的情况下,明确资金支持范围和重点,整合资源,集中投入,以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整合要求。省级涉及农村环境治理的专项资金应主要用于各县辖区内贫困村的生活垃圾、生活污水、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提升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提升村庄环境管理水平,保障农民群众基本生活需求。各项目村名由市委农村部确定后,通知各县区项目村制定实施方案,上报市委农村部审批,并报我局备案;县区环保局负责监管项目实施,项目竣工后,市委农村部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办公室统一组织验收,收集资料并报省环保厅备案。

 

附件:2017年庆阳市精准扶贫农村环境整治项目村名单

                        

附件

 

2017年庆阳市精准扶贫农村环境整治

项目村名单

 

 

  

  

西峰区

后官寨镇孔塬村

庆城县

土桥乡王塬村

镇原县

新集乡段掌村

宁  县

南义乡寨河村

正宁县

山河镇李家川村

合水县

段家集乡北头村

华池县

紫坊畔乡堡子山村

环  县

八珠乡瓦崾岘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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