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环保宣传教育“七进”活动基本规范
发布日期: 2018-05-04 来源: 生态办 作者: 编辑: 人秘科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顺应人民群众对清新空气、干净水质、清洁环境的殷切期盼,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意识,进一步推进环保宣传教育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公共场所活动(以下简称“七进”),实增强公众环保意识,提升人民群众环境获得感和满意度,制定本规范。

一、环保宣传教育“进企业”

要以创建“绿色企业”为载体,通过加强环保宣传教育,推动企业切实履行环保主体责任,预防和减少各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特别是重特大环境安全事故发生,推动企业绿色发展。一要强化培训。结合工业企业标准化建设,将环保宣传教育作为班前会、月度例会、生产经营协调会和环境工作会议的固定议题,结合岗位风险防控,突出岗位环保知识应知应会教育,定期开展岗前环保知识普及与培训,有计划地开展环境安全应急演练。二要创新载体。结合美丽中国行、陇原环保世纪行等活动,利用“六?五”环境日、“环保宣传月”、“节能宣传周”、“安全宣传月”等活动开展,将重金属污染、核与辐射安全、废险废物、固体废物、危险化学品等环境风险防范作为宣传重点,发动广大职工积极开展环保“金点子”、环保大讲堂、环境风险隐患“随手拍”等活动,推动环保文化“进车间、进班组、进食堂、进宿舍”。三要健全制度。各企业要建立环保宣传教育制度和全员环保知识培训制度,建立环保宣誓、环保承诺、环境安全岗位描述等制度,将环保宣传教育纳入企业日常管理工作,与生产经营各项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确保有专门责任人和专项工作经费。四要注重警示。在醒目位置设置环保宣传专栏,悬挂张贴环保宣传标语、环保系列挂图。利用电子屏滚动播放环境保护宣传片和风险隐患防范提示。五要有规范标识。设置环保岗位职责描述、风险公告、警示提示、安全操作规程等标识。

工作方式:各级行业主管部门对企业环保宣传教育情况进行监督指导;充分发挥群团组织在企业环境工作中的作用;严格将企业环保文化建设作为企业环境标准化建设的重要内容。

责任单位:各级环保部门牵头,宣传(文明办)、工信、公安、食药监、工会、共青团、妇联等部门组织密切参与。

二、环保宣传教育“进学校”

要以创建“绿色学校”、“文明学校”为载体,坚持“环境保护,从娃娃抓起”,通过“小手拉大手”活动,引导学生争当环保卫士,争做“环保宣传员”,带动学校、家庭、社区、全社会共同参与环境保护。一要组织授课。把环保宣传教育纳入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全过程,幼儿园及中小学每周至少安排一次环保教育课,每次家长会固定安排有针对性的环保宣传教育内容;中等、高等和职业院校开设环保选修课,每学期至少安排两次环保知识讲座。二要营造氛围。通过在校园宣传栏、校报校刊、黑板报、网站和“两微一端”等设立环保专栏,以及校园广播、环保征文、环保小发明等形式,开展形式多样的课外环保教育,不断提升青少年环保观念和环保素质;在走廊、教室、食堂、学生公寓、实习实训场地等场所醒目位置张贴环保宣传标语。三要完善资料。做到环保教育有计划、有师资、有教材、有课时、有记录、有档案“六有”。要向学生发放《环保知识手册》,在图书馆、活动室和校园网设立环保角,提供环保知识读物借阅和电子资料下载。四要定期组织活动。组织有条件的学校开展课外环境教育实践活动,如环保知识讲座、环保书画、摄影展、环保征文比赛、环保发明比赛,组织开展“环境保护标本”等评比活动,帮助青少年牢固树立保护环境、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理念,增强保护环境的实践能力。五要强化考核。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针对教师职工的环保知识及校园突发环境事故应急处置能力考核;至少组织一次针对学生的环保知识测试。

工作方式:各县(区)政府将环保知识进学校开展情况纳入对教育部门环境工作日常督查和考核内容;各县(区)教育部门牵头组织开展系列环保宣传活动,指导各学校开展环保知识宣传普及,加大绿色学校创建力度。

责任单位:各级教育部门牵头,宣传(文明办)、环保、团委、工会、妇联等相关部门密切参与。

三、环保宣传教育“进机关”

要以创建“绿色机关”、“文明机关”为载体,通过加强机关环保宣传教育,推动地方各级党委、政府牢固树立发展决不能以牺牲环境为代价的生态红线意识,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庆阳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试行)》有关要求,提高各级领导的环境意识和环境综合决策能力,提升机关党员干部自身生态环保知识和理论业务水平。一要注重培训加强各级机关人员环保知识的教育培训,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美丽中国”“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等新时代生态环境的重要论述纳入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和机关宣传教育的重要内容,利用“六·五”环境日等环保重点节日,组织开展环保主题宣讲、专题讲座、演讲比赛、警示教育等活动。把环保宣传教育培训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培训课程,通过举办环保知识讲座、论坛,开办环保专题培训班和研修班等形式,做好十九大精神和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的宣传和解读,提高广大干部履行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能力和环境管理能力。二要营造氛围。在机关宣传栏、橱窗、楼道等场所张贴环保宣传系列挂图和宣传画,在电子屏循环播放环境保护宣传片,普及环保知识,增强干部职工参与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心和信心。三要开设专栏。在机关主管主办的局域网站和“两微一端”中开设环境保护专题专栏,及时宣传报道环境保护有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相关行业领域工作举措等。四要典型示范。机关单位要营造良好的环保宣传教育氛围,特别是窗口和服务性单位应充分发挥良好的示范带头作用。五要重点保障。机关单位要明确负责本单位环保宣传教育工作的部门,明确责任人员,保障工作经费。

工作方式:各级机关单位自行提供、发放宣传资料、挂图及设备,大力营造环境保护氛围;将环保宣传教育培训纳入各级党校和干部培训课程;各级环保部门要加强环境保护文化建设。

责任单位:各级环委会办公室牵头,各级机关单位具体落实。

四、环保宣传教育“进社区”  

要以创建“绿色社区”为载体,积极整合社区资源,充分发挥环保志愿者、环保义务宣传员等作用, 普及环境知识、环境法规,使之成为文明小区建设的有机部分,促进广大社区居民将“环境保护、人人有责”转化为强烈的自觉意识。一要营造氛围。在社区、住宅小区因地制宜设置环境宣传栏、橱窗,在小区楼宇电视、户外显示屏等经常性播放市民环保常识、低碳节能环保等环保宣传标语、漫画等知识。二要配备人员。从社区居委会、老年协会、物业管理公司等选取熟悉社区和居民状况的人员担任专兼职环保宣传员,组建环保宣传志愿者队伍和专兼职环保宣传员。三要完善资料。制作发放《市民环保知识手册》《大气污染防治手册》《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手册》等,建立环保宣传志愿者和环保宣传员工作台帐。四要开展活动。鼓励社区民间文艺爱好者开展环保文艺创作,定期组织环保知识进小区活动,向居民广泛宣传环保新理念、新方法、新思路、新举措,深入开展社区绿化、垃圾分类、节水节能、绿色消费等实践活动。抓住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热点、难点问题,抓实网络化管理,让居民参与其中,深切感受人居环境改善的实惠。

工作方式: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开展环保知识宣传、演练等相关活动;引导民间文艺团体开展环保知识宣传;发动环保志愿者开展环保知识普及。

责任单位:各级住建部门牵头,宣传(文明办)、公安、住建、环保等相关单位密切参与,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具体实施。

五、环保宣传教育“进农村”

要以创建“生态乡镇(村)”为载体,结合脱贫攻坚、全域无垃圾、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土壤污染防治等工作开展,重点围绕群众关心的油田煤炭开发环境污染、饮用水源保护等环保热点、焦点问题,开展“环保知识下乡”、“环保法律进村入户”、培养“环保明白人”等活动,切实加强农村环保宣传教育,引导广大农民群众在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中做好环保工作,为乡村振兴战略提供有力的环境支撑和保障。一要营造氛围。村党支部、村委会要在集市、主要街道、村级文化广场、党员群众活动室、农家书屋、文体活动场所等设置环保宣传橱窗或宣传栏,张贴环保宣传画和宣传标语,普及环保知识,增强农村群众环保意识。二要有具体载体。利用召开村民大会、村民议事会,农民赶集、赶庙会等时机,重点开展低碳出行、绿色消费、节能环保知识宣传。三要调动人员。发挥帮扶干部、驻村工作队员、大学生村官、支教老师等队伍的作用,调动其在工作之余兼任环保宣传员;鼓励支持本地党员和热心村民担任环保宣传员。四要开展活动。要把环保宣传教育纳入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和群众文化等活动。发动农村文艺社团、骨干,编排贴近生活的环保宣传曲艺节目,在农闲、节庆、民俗文化活动和农民工返乡等时机演出。依托环保志愿者、环保产业协会等社会组织定期到农村开展环保宣教活动、提供咨询服务。五要有内容侧重。利用召开乡村干部会、群众大会等,定期对农村党员、群众普及石油煤炭开发等环境保护知识。重点加强对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以及电离(电磁)辐射、固体废物、医疗废物等污染防治宣传教育,强化环境风险防范意识。在农村饮用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土壤污染防治区等重点区域设置警示牌。

工作方式: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开展环保知识宣传活动;加强与文化部门合作,开展送环保知识下乡活动;依托社会组织(如志愿者队伍)开展环保宣传活动。

责任单位:各级环保部门牵头,宣传(文明办)、住建、文广、环保等部门密切参与,乡镇人民政府、村民委员会具体实施。

六、环保宣传教育“进家庭”

要以创建“文明家庭”、“最美家庭”为载体,通过加强家庭环保宣传教育,推动形成有效的环境社会治理和良好的环境社会秩序。一要营造氛围。各级村委会、居委会要采取印发大气、水、土壤等环保宣传手册,利用“六·五”环境日集中宣传、文艺演出,以及到居民家中走访等方式,指导辖区内居民做好节约用水用电、垃圾分类、低碳出行等居家环保工作。二要丰富活动载体和内容。结合“五好文明家庭”、“平安家庭”、环保知识“进学校”等活动,通过“小手拉大手”、“我给爸爸妈妈讲环保”、“我把环保带回家”等活动大力宣传环保知识,发挥“教育一个家庭、影响若干成员、辐射整个社会”的作用。三要提升技能。通过多种渠道面向家庭普及环保知识,提高全社会参与环保,支持环保的良好氛围,增强环保技能,提升群众对环境保护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工作方式: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配合教育主管部门开展“小手牵大手”等活动;配合文明办和妇联,将环保知识宣传纳入“文明家庭”、“最美家庭”等活动。

责任单位:各级妇联牵头,文明办、教育、环保等部门密切参与,街道办事处具体实施。

七、环保宣传教育“进公共场所”

要创建“巾帼文明岗”为载体,通过加强公共场所环保宣传教育,预防环境风险隐患意识,鼓励公众依法参与环保公共事务,强化企业自觉履行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和社会义务,预防和减少环境突发事故。一要营造氛围。在商场、景区、商业街、火车站、机场、汽车站等重要场所、重要区域人员密集场所,以及高速公路路口、收费站、服务区、过街天桥、道路隔离带、护栏等重要地段,悬挂环保宣传横幅、标语,在电子显示屏播放环保宣传片和环保污染防治警示提示。开展“环保宣传进影院”活动,推动影院播放环保公益宣传片和突发环境污染事故警示教育片。二要场所建设。建设环保示范街道、环保文化广场、生态主题公园、环保文化长廊、环保科普体验馆等,开发寓教于乐的环保体验项目。三要开展演练。组织商场、影院等公共场所工作人员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公众饮水、污染气体、核与辐射、餐饮油烟等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四要抓实公益广告。商场、市场、影院等场所要滚动播放环保公益广告,普及环保知识,促进提高居民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能力。

工作方式:各级宣传部门协调文明办、文广局等有关单位,协会、社团企业开展环保公益宣传,推动环保文化宣传与各类娱乐活动的融合。

责任单位:各级宣传部门牵头,宣传、公安、交通、住建、文广、环保等相关部门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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