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6-06-20
来源:
执法科
作者:
编辑:
人秘科
按照《关于开展全省环境行政执法后督查的通知》(甘环监局发〔2016〕17号)要求,我局部署开展全市环境行政执法后督察工作,自2013年-2015年市级挂牌督办26家,整改到位12家,14家正在整改。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严格执法。为确保全市环境行政执法后督察有序开展,市环保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局长、市监察支队队长为副组长,相关科室、各县区环保局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及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工作重点。并把后督察与清理环境违法问题结合起来,与执行《环境保护法》及配套办法结合起来,加大对环境违法问题的查处力度,对后督察中发现的问题,做好调查取证工作,及时督促企业进行限期整改。
二、周密组织、强化监督。 在行政执法后督查过程中,我局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对各企业涉及环境问题查处的所有法律文书、文件资料、现场笔录、监测报告等全部资料做到一企一档,一案以表,归档备查。并严格按照环境监管和企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相关要求,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三、强化督查、落实措施。我局自开展环境行政执法后督察工作以来,重点对省环保厅、市环保局2013年以来后督察工作中发现的26个挂牌督办的问题进行核查督办。庆阳福润肉类加工有限公司等12家企业已整改到位解除挂牌督办;有5家企业已完成整改,待验收摘牌;有9家处于整改中,其中镇原县金龙工业园区未建立环保机构和企业信息公开平台,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缓慢;镇原县康达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废旧塑料回收利用年加工5000吨土工膜污染治理项目未履行环评手续;甘肃万胜矿业有限公司未建设污水处理设施;驿马工业园区环保设施进展缓慢;华池县玉峰香紫苏有限责任公司在子午岭自然保护区范围内尚未完成搬迁;长庆桥工业集中区未建立环保机构和企业信息平台;和盛工业集中区未建立环保机构和企业信息平台;庆阳市丰泰环保有限责任公司试生产期满未进行竣工验收;西峰工业集中区基础设施进展缓慢。
在这次环境行政执法后督察工作中,我们严格落实省局相关文件精神,做了大量的工作,但是依然存在着一些问题,部分县(区)企业认识不到位,建设问题缓慢不彻底,督促不力。在今后一段工作中,我局将对未整改到位的9家挂牌督办企业组织相关人员逐一现场督察、督促整改。切实落实“属地管理”原则。对环境监管责任不落实、欺上瞒下不整改,甚至包庇纵容非法违法行为,将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