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7-03-20
来源:
人秘科
作者:
编辑:
人秘科
2017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加快生态文明建设、推动转型跨越发展的关键一年,也是环保监管体制改革的重要一年。市直环保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精神为统领,坚持落实从严治党责任,以《党章》为根本遵循,按照准则、条例规定,撸起袖子加油干,聚焦监督执纪问责,强化党内监督,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着力解决损害群众环境利益的不正之风,为深化生态环保领域改革、着力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提供坚强保证,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一、强化党风廉政教育
1、持续抓好“两学一做”活动。把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章程》、《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中央和省市纪委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政治任务抓好落实,作为环保部门党员干部培训和党员领导干部廉政法规知识测试的重要内容,引导党员干部深入学习,把党规党纪要求刻印在心、落实于行,做合格的党员。做好局党组“两学一做”专题民主生活会征求意见建议的整改和办理。
2、抓好常态化党风廉政教育。局党组和局总支至少每月组织开展1次党员干部党风廉政建设集体学习教育,学习党纪政纪条规和环保法律法规,充分运用正反两方面的典型,加强道德示范和案例警示,利用全国环保系统出现的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党员干部坚守道德底线,把牢纪律底线。促使全体党员干部学习好、贯彻好、执行好、维护好党规党纪。
二、落实管党治党责任
3、认真落实“3783”主体责任体系。深入贯彻落实 “3783”主体责任体系、“866”衡量检验标尺和“111”督查落实细则。要把落实主体责任作为政治责任,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党内政治生活制度,落实支委会、党小组会、支部大会、讲授党课“三会一课”制度,持续开展好每周星期二“主题党日活动”和星期五“党性锻炼日”活动。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标准化建设,按照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分解表等“五张工作图表”的要求,针对环保五大核心权力,进一步明晰环保权力运行流程,落实好25条相应防控措施,预防好7个核心廉政风险点。加强对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的监督检查,落实好链条式传导、网络式覆盖、倒逼式追责责任。
4、抓好基层党支部主体责任落实。认真履行局总支落实主体责任指导协调、监督检查职责,认真落实局总支定期向局党组报告工作制度,协助局党组履行好管党治党责任,各党支部及其负责人作为从严治党的责任主体,要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要求,做到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一手抓业务、一手抓廉政,做到“两手抓、两手硬”。建立完善局领导党支部联系点,推动主体责任落实。
5、层层靠实工作责任。层层签订内部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责任书,把要求延伸到“神经末梢”,把压力传递到工作一线。党组和各党支部班子成员要做实自己的“规定动作”,落实好组织领导、责任分解、谈话提醒、压力传导、履责报告、联系群众、检查考核、责任追究等“一岗双责”任务。局党组至少每季度专题研究1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党组主要负责人年内至少讲党课1次。班子成员至少每季度听取1次分管科室(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汇报,每年至少开展2次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情况专题调研,每半年向党组和主要负责人汇报分管科室(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及时报告发现的重大问题线索。各支部、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要通过专题会议、目标管理、建章立制、压力传导、廉政教育等措施全方位落实“一岗双责”,主动了解直接管辖干部的廉政勤政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做到管人与管事相统一。紧紧围绕内部管理和环保五大核心权力运行,在重点环节强化工作措施,细化工作责任,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协调推动重点任务,确保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6、实施逐级约谈提醒。党组主要负责人年内至少约谈1次班子成员及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了解掌握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情况,提出相关要求。党组主要负责人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单位)主要负责人、科室(单位)主要负责人与本科室(单位)干部年内至少谈心谈话1次;局总支主要负责人年内至少约谈一次各党支部主要负责人;党组主要负责人要对新任中层干部进行廉政谈话,明确提出履行“两个责任”和勤政廉政的要求。
三、狠抓政风行风建设
7、驰而不息纠“四风”。局总支和各党支部要教育广大党员干部改变惯性思维,消除侥幸心理,增强自律意识,不折不扣执行上级规定。坚决贯彻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等规定,对公务接待、公务出差等进行规范。紧盯端午、中秋、元旦、春节等重要时间节点不放,抓住“四风”具体问题,发现一个查处一个,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加强党员干部对日常行为的管理,结合今年市上的“明察暗访年”活动,通过实时追踪、适时督察、严格考核、反逼问效,及时发现和查纠工作中迟到早退、敷衍塞责、推诿扯皮、庸懒散拖等突出问题,维护环保行业良好形象。对违纪违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决不姑息迁就,对顶风违纪者不仅要追究违纪者本人责任,也要对其科室(单位)负责人追究问责。
8、深入推进政风行风建设。牢固树立民生为先、服务为要的工作思路,积极有序地推动政务服务能力建设,以环评制度改革试点工作为重点,围绕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排污费征收、环境信访案件查处等群众敏感事项,着力简化办事程序,缩短办事周期,减少审批文件,不断增强环保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度,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透明、亲和的服务。
9、坚持“三述”制度。落实党组班子成员及其他县级干部“三述”制度,充分发挥好“三述”促进领导干部遵规守纪、廉洁自律、改进作风的表率作用。拓展“三述”范围,局系统副科级以上干部每半年开展一次“三述”工作,持续推进纪律和作风建设常态化。
四、完善监督巡察体系,确保局党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10、严格加强对执行党的纪律监督检查。把严格党的政治纪律放在首位,决不允许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要严格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敢于同一切违反党纪政纪的行为作斗争,坚决纠正无组织无纪律、自由主义、好人主义等现象。要铁面执纪,严肃查处违反党纪政纪行为,确保纪律的严肃性。
11、继续强化对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巡察。按照《庆阳市环保局党风廉政建设巡察工作实施办法》的要求,继续加大对机关科室、局属单位的监督巡察力度,进一步强化对党风廉政建设常态化监督检查。对第一轮监督巡察中发现的问题,组织“回头看”,对没有整改到位的督促整改到位,对整改不力的科室(单位),要严格责任追究,对违反作风建设规定的典型案例及时通报曝光,充分发挥监督巡察的震慑作用。年内适时开展第二轮内部巡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