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月2日庆阳市环保局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核与辐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公示
发布日期: 2018-03-02 来源: 辐射站 作者: 编辑: 人秘科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甘肃庆阳温泉110千伏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序号

环评文件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单位

主要建设内容

主要的环境影响因素及污染防治措施

1

甘肃庆阳温泉110

千伏输变电工程

庆阳市西峰区温泉乡兰州路南侧

国网甘肃省电力公司庆阳供电公司

毕节市环境科学研究有限公司

该项目新建110kV变电站一座,主变为2×50 MVA, 110kV出线2回,10kV出线24回。35kV、10kV线路改迁工程长度约300米。西峰-彭原和西城-彭原双回110kV线路改造长度约5.22km。彭原-西峰“π”入温泉变电站110kV线路长度约0.27km。本工程估算总投资为492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74万元。

1.电磁辐射:本项目 110kV 线路经过非居民区时导线对地高度不小于 6.0m,经过居民区导线对地高度不小于 7.0m,此时线路运行产生的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均满足工频电场强度 4000V/m、工频磁感应强度 100μT 的限制要求。

2.废水:变电站属无人值守变电站,有巡检人员的少量生活污水,站内设5立方米玻璃钢成品化粪池1座,生活污水经化粪池,由化粪池处理后排至污水管网。

3.噪声:通过类比监测分析,温泉 110kV 变电站投运后,厂界环境噪声排放贡献值在23dB(A)~32dB(A),昼、夜间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线路运行时,噪声水平昼间为36.1~41.8dB(A),噪声水平夜间为35.5~39.6dB(A),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标准昼间55dB(A)、夜间45dB(A)的标准要求。

4.事故排油:当主变发生事故时,打开主变排油阀,使油排入事故油池,事故油池容积为20m3,最终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

5.固废:报废蓄电池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

公示期限:201832日—2017年38日(5个工作日)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庆阳市环保局辐射环境监理站  0934-8687536(电话)  0934-8687536(传真)  qyfushe@163.com(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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