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8-04-03
来源:
监察支队
作者:
郭新杰
编辑:
人秘科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采油厂于2016年制定了26万吨产能建设工程实施方案,目前该项目已经全部竣工。根据国务院第682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上述工程进行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现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情况公布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第十采油厂26万吨产能建设工程共包括:本项目在第十采油厂白211、元西、白492、元中、白444、白45、元470、山163、白505、白257、元427区块进行井位部署,2016年共部署产能26万吨。总部署钻油井126口,注水井45口,新建拉油注水站1座、接转站1座、增压站5座、25人生活保障点1座、扩建增压站2座、联合站2座。同时配套建设油气集输管线91.8km,注水支线21.2km,支线道路7.6km及给排水、消防、供水、通信等配套系统工程。工程总投资为4亿元,其中环保投资4262.39元,占总投资的10.66%。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于2017年获得甘肃省环境保护厅批复(甘环审发[2017]27号)。
(二)验收单位和建设单位的具体联系方式
验收调查单位:汉中市环境工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汉中市汉台区前进路与兴元路什字西北角 邮编:723000
联系人:李工 电子邮箱:543872919@qq.com
联系电话:18709263445 传真:0916-2892662
建设单位名称: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采油厂
地址:甘肃省庆阳市庆城县第十采油厂项目组
联系人:马工 电子邮箱:931247060@qq.com
电话:13993451750
(三)验收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内容
工作程序:准备、初步调查、制定工作方案、详细调查、编制调查报告、环保部门验收检查。
主要内容:工程内容调查、环境现状及保护目标调查、环保措施及环境管理措施调查、环境风险调查、公众参与调查、清洁生产水平调查、环保投资核查。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时间
现诚邀受上述项目建设影响的周边居民、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人员以及关心本项目建设的公众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公示期为十个工作日,感谢您的参与。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您可通过电话及邮件的形式与验收单位和建设单位联系,提出您的意见与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