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365365com吧关于2018年全市第一批典型环境违法案件查处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 2018-06-01 来源: 执法科 作者: 芮艺文 编辑: 人秘科



  今年以来,市、县环保部门全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以铁的手腕、零容忍的态度,始终保持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从严查处损害生态环境、企业超标排放等严重环境违法行为。截至5月底,全市共实施行政处罚46起,累计处罚金额213万元,查封扣押2起,涉嫌污染犯罪移送公安机关3起,起到了良好的震慑效果,切实维护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为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扩大环境执法警示效应,现将其中20起典型环境违法案件通报如下:

序号

单位或

项目名称

违 法 事 实

查处情况

1

西安庆峰石油工程有限公司

201839日,市环境监察支队执法人员对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二采油厂华池作业区剖38-5注水井套管破裂含油废水渗透污染水体事故现场调查取证时核实,36日,西安庆峰石油工程有限公司对华池作业区剖38-5注水井实施压裂作业过程中,由于井下套管老化破裂,造成含油废水外溢华池县柔远镇柳湾村石咀子组柳湾河道内,事故发生后,该企业未及时向环保部门报告,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

庆阳市环保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三条第二项规定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要求该企业立即清理处置污染物,并对周边井场进行全面排查,消除污染隐患。

2

庆阳吉顺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2018329日,市环境监察支队执法人员对庆阳吉顺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华H12平台钻井现场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公司50711钻井队在实施钻井作业过程中,未收集钻井产生的含油岩屑,将其全部遗留于泥浆池内,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七条的规定。

庆阳市环保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七十五条第一款第十一项和第二款规定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并要求该企业立即停止钻井作业,规范处置泥浆池内的含油岩屑。目前该企业已按要求落实整改措施。

序号

单位或

项目名称

违 法 事 实

查处情况

3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采油厂

2018412日,市环境监察支队执法人员对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采油厂26万吨产能建设情况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项目部分建设内容在未履行环评审批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开工建设,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

庆阳市环保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

4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二采油厂

2018413日,市环境监察支队执法人员对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二采油厂43万吨产能建设情况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项目部分建设内容在未履行环评审批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开工建设,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

庆阳市环保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

5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庆阳分公司

2018410日,市放辐射环境监理站执法人员对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庆阳分公司所属的宁县新宁镇五里铺基站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企业租用的庆阳铁塔公司基站安装移动信号发射设备未办理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手续,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四款的规定。

庆阳市环保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三款规定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

6

庆阳嘉鑫建材有限公司

201818日,西峰区环保局执法人员对庆阳嘉鑫建材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企业锅炉烟尘超标排放,造成大气污染,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二十条的规定。

西峰区环保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条规定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并要求该企业立即停止违法行为。目前罚款已缴纳。

7

庆阳美年大健康健康管理有限公司

2018126日,西峰区环保局执法人员对庆阳美年大健康健康管理有限公司太一门诊部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企业未依法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

西峰区环保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目前罚款已缴纳。

序号

单位或

项目名称

违 法 事 实

查处情况

8

庆阳沃得利畜牧有限公司

2018227日,西峰区环保局执法人员对庆阳沃得利畜牧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企业污水处理设施运行不正常,管道结冰堵塞造成污水外溢,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

西峰区环保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三项规定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并要求该企业立即停止违法行为。目前该企业已按要求落实整改措施,并缴纳罚款。

9

甘肃鼎祥水泥制品有限公司

201842日,西峰区环保局执法人员对甘肃鼎祥水泥制品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企业未依法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

西峰区环保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目前罚款已缴纳。

10

西峰区显胜卫生院

2018227日,西峰区环保局执法人员对西峰区显胜卫生院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单位私自焚烧医疗垃圾,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

西峰区环保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七十六条规定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并要求该单位立即停止违法行为。目前罚款已缴纳。

11

华池县政兴供热有限公司

20171228日,华池县环保局执法人员对华池县政兴供热有限公司南区供热站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企业燃煤锅炉排放的大气污染物中SO2超过《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4.25倍,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的规定。

华池县环保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规定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并要求该企业立即停止违法行为。

12

华池县高原圣果沙棘开发有限公司

201837日、320日,华池县环保局执法人员先后两次对华池县高原圣果沙棘开发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停止运行污水处理站,生产废水未经过污水处理设施处理,直接排放,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

华池县环保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三项规定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并要求该企业立即停止违法行为。

13

华池县供排水公司

2018226日,华池县环保局执法人员对华池县供排水公司污水处理厂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企业在污水处理过程中停止运行1号、2CASS反应池和加氯间,水污染物未经处理,直接排放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

华池县环保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三项规定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并要求该企业立即停止违法行为。

序号

单位或

项目名称

违 法 事 实

查处情况

14

庆阳市国营华池林业总场城壕林场

2018226日,华池县环保局执法人员对庆阳市国营华池林业总场城壕林场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单位使用的燃煤灰分含量为22.50%,全硫含量为1.38%,不符合质量标准,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

华池县环保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五条规定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并要求该单位立即停止使用不符合燃煤标准的煤炭。

15

中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

2018114日,庆城县环保局执法人员对中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银百高速(G69)甜永段TY12标段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企业在施工作业中,将桩基钻探泥浆排入庆城县教子川河道,造成水体污染,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

庆城县环保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五条规定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并要求该企业立即停止施工,清理钻探泥浆。目前该企业已按要求落实整改措施,并缴纳罚款。

16

滑运龙塑料收购厂

2018418日,庆城县环保局执法人员对滑运龙塑料收购厂现场检查时发现,该企业对收购的废旧塑料桶进行拆解,造成固体废物扬散、流失、渗漏,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七条的规定。

庆城县环保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六十八条第七款规定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并要求该企业立即停止生产,规范处置固废。目前该企业已按要求落实整改措施,并缴纳罚款。

17

庆阳久博油气技术工程有限公司

201849日,宁县环保局执法人员对庆阳久博油气技术工程有限公司现场检查时发现,该企业在修井过程中防渗布铺设不规范、未设置围堰,该行为违反了《甘肃省石油勘探开发生态保护环境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

宁县环保局依据《甘肃省石油勘探开发生态保护环境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并要求该企业立即停止修井作业,规范铺设防渗布,设置围堰。目前该企业已按要求落实整改措施,并缴纳罚款。

18

庆阳聚沣石油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2018326日,宁县环保局执法人员对庆阳聚沣石油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现场检查时发现,该企业所属的40031钻井队在宁296-100井场钻井过程中防渗布铺设、围堰设置不规范,含油岩屑收集不规范,该行为违反了《甘肃省石油勘探开发生态保护环境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

宁县环保局依据《甘肃省石油勘探开发生态保护环境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并要求该企业立即停止修井作业,规范铺设防渗布,设置围堰。目前该企业已按要求落实整改措施,并缴纳罚款。

序号

单位或

项目名称

违 法 事 实

查处情况

19

甘肃中盛农牧发展有限公司

201844日,镇原县环保局执法人员对甘肃中盛农牧发展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企业违反规定使用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煤炭,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

镇原县环保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五条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并要求该企业立即停止使用不符合燃煤标准的煤炭。

20

庆阳市利源矿产实业有限公司

2018326日,镇原县环保局执法人员对庆阳市利源矿产实业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企业在第三矿区开采作业中物料及运输车辆未采取遮盖措施,矿区道路未洒水抑尘,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

镇原县环保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五项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并要求该企业对物料及运输车辆采取覆盖措施和洒水抑尘措施。目前该企业已按要求落实整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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